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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水文双重管理体制实现新突破
2007-10-03
9月27日和28日,在喜迎新中国58周年华诞之际,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盘锦分局、盘锦市水文局,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葫芦岛分局、葫芦岛市水文局相继成立。至此,辽宁省14个省辖市都有了水文机构,其中8个市级水文机构、5个县级水文机构实现了双重管理,标志着辽宁水文双重管理体制实现了新突破,双重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
水利部水文局发来贺信,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两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分别出席成立大会。
水文工作实行省水利厅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是水文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盘锦水文分局和葫芦岛水文分局实行水文双重管理体制,说明了盘锦市和葫芦岛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文水资源工作,关心、支持水文水资源工作,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务实举措。随着两个省辖市水文局的成立,辽宁省14个省辖市都有了水文机构,这为辽宁省水文工作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辽宁省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水文工作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成立仪式上,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韩树君指出,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是防汛抗旱的耳目,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哨兵,水利工程建设的尖兵,现代水利的基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正式颁布施行,全省水文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的时期赋予水文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全省水文工作者一定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通过抓法规、抓服务、抓管理、抓体制、抓投入、抓基础、抓人才等一系列措施,走大水文发展之路,逐步实现“技术先进、精兵高效、管理科学、全面服务”的水文发展目标,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文提出的“更全、更准、更快、更新”要求,继续以优质的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振兴全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辽宁水文已走过105个春秋。新中国成立后,辽宁水文事业焕发青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更是步入全新发展时期,1996年8月,经省编委批准,辽宁省水文总站更名为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下属12个水文大队更名为水文水资源分局,提格为副县级,2004年6月经省编委批准省水文局高配副厅级干部,所属沈阳和大连两个副省级城市水文机构升格为正县级。2006年5月,省编办批准成立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盘锦和葫芦岛两个分局,至此,全省14个省辖市全部设立了水文机构。自2003年,辽宁已有8市、5县水文机构实现了双重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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