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部于2006年9月20~2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主持召开了乌江洪家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乌江首个大型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国家验收。
洪家渡水电站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和黔西县交界处,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泄水闸、发电厂房、混凝土挡水坝段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140米,总库容49.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3×200MW,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工程,于2000年11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1年10月15日实现截流,2004年底三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
按照水利部批复的《乌江洪家渡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了坝体边坡防护、弃渣场整治、料场整治、施工场地及营地整治和绿化、下游河道整治及对外道路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完成土石方工程124.1万立方米,栽植林木32.1万株,种草28.0公顷。项目区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1.4%,水土流失治理程度为84.9%,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5,植被恢复系数为达到93.1%,林草覆盖率为64.6%,拦渣率为95.4%。
根据对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弃渣场、料场、施工场地及营地等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的实地查勘情况和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结合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单位有关情况的说明,验收组认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扰动面、弃渣场、料场、施工场地等实施了整治、拦挡和植被恢复,完成了各项防治任务,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已得到落实。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